[转载]2007年,中国房价何去何从?

莫寒 发表于 2007-04-09 16:39:12

  (这是室友耗费很大精力,花去几月时间,反复删改数次后,呕心沥血完成的经济新闻深度通讯.为表示对他勇敢行为的钦佩与赞赏,特将文章转载到博客上,以求蓬壁生辉.说的是房价问题,囊括了政治经济方面的很多元素,大概的意思是阐明政府房价调控政策的不到位.如果你有兴趣,可以细细读读;如果没有兴趣,在睡着之前迅速浏览结尾给点支持.说不定将来经济新闻领域,他是领军者呢.谢谢您哪!)


在一个既得利益集团无处不在的时代````````房地产绑架了一个民族,绑架了无数人的梦想```````如果一切不能够改变,我们的孩子也将被迫重复着这种屈辱的掠夺,房奴的枷锁也将冷酷的套在他们的身上,这是一种可怕的循环,走出这种循环的唯一方式就是别再把愤怒深埋在心底。除了被当猴耍,我们也要有耍猴的权利,让奸诈的开发商和腐败的官员抱着冰凉的水泥柱,光着屁股玩涨价的游戏吧``````呼吁从2007年5月开始,一年内不买房,把我们的愤怒完整的写在脸上,把我们的愤怒涂满天空!2007年开春,时冰寒先生的“愤怒”点燃了民众的怒火,一时间,房地产商成为众矢之的,网络上更是风起云涌,“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似乎双方都有一肚子的委屈无处诉说,但无疑房价依然是2007年中国民众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这已不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

高房价下的中国“房奴”

这几年,中国各地房价一路飙升,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新开盘的项目均相继突破万元大关,众多的二三线城市也不甘落后,房价成倍增长,各地百姓在虚高的房价面前,目瞪口呆,苦不堪言。住房、医疗、教育成为压在中国老百姓头上的“新三座大山”,“房奴”“负翁”等新名词也层出不穷。

一位25岁的某公司白领小孟半是甜蜜半是辛酸的说:“现在的我,不敢随便消费了。吃,能饱就行。行,能走路的决不坐车,打的基本杜绝。不过,我买房才3个月房价每平方米已经涨了500元``````”在青岛一位出租车司机提到目前的高房价也颇为无奈:“我们一家3口住5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还是20年前单位分的老房子。现在开出租,一个月挣3000多元,在青岛也算是高收入了,但我不吃不喝,3个月薪水才只能买1平方米的房子”“``````早有数据显示,北京房价和平均收入相比,是纽约的6.6倍。的确,在社会主义的国家出现这样的经济现象,实在是一种悲哀,可是我们这样的民众却无能为力,能做的就是拼命挣钱买房,成为政府和房地产商的利益牺牲品``````”网民“望楼兴叹”在贴文中这样写道。

  打开新浪搜索引擎,输入“房价”二字,一边滚动的是每天成千上万条“血泪”贴文的增长,一边则是国内外众多媒体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一片赞歌。各种奢侈品展览在北京、上海轮番上映似乎国人购买力真的就如此强大?殊不知,拥有十三亿多人口的中国,2006年的消费量仅与意大利相当。“众人皆醉我独醒 ”毕竟中国只有一个北京,一个上海 。中国成为宝马、宾利、BOSS 等国际奢侈品牌口中的重要市场,只是中国贫富差距裂痕的表象,毕竟中国富人太富太少穷人太穷太多。有人说,中国民众总是哭穷可在房价不断攀升的楼盘前却依然是人头孱动,你能说中国人购买力不强,消费力不旺吗?殊不知,多少民众购买楼盘花费的则是自己一生的心血。有的更是贷巨款而买之,之后则是漫长的艰辛生活。所谓的消费其实是被强奸了的消费,生活的太平实质是被粉饰的太平,社会矛盾的裂痕则在一片歌舞升平中扩大,矛盾的泡末正在加速向破裂的边缘迈进,房价已经成为民众怨恨的焦点,成为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一大隐忧。

中央联合控制房价

面对不断攀升的房价,同时为了抑制投资需求,进一步稳定房产价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2006年4月28日,央行全面上调各档次贷款利率0.27个百分点。其中五年期以上银行房贷款基本利率由6.12%上调到6.38%

2006年5月17日,中国政府又陆续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点意见》(即国六条)要求加快廉租房制度建设。调整住房结构,重点发展经济适用房,进一步发挥税收、贷款、土地政策和调节作用。整顿和规范房产市场秩序。

2006年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调整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即37号文国务院九部委发人称九部委十五条)对国六条进一步细化,而且在套型面积小户型所占比例\新房首付款等方面作了量化规定,提出九十平方米双70%的标准。

2006年5月31日,国税总局下发《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74号文件)对于国六条中二手房营业税新政策的具体执行问题予以明确。要求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营业税税收政。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五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五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应持有关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的手续。

2006年7月6日,建设部颁发165号文件《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37号文件中90平方米标准的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并提出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地方政府应负起切实责任。

2006年7月6日,建设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下发的16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加强了对房产广告及楼盘销售的管理,同时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

2006年7月11日,建筑部联合其他五部委下发171号文件,被业内称为“外资现炒令”,加强了对境外企业、个人对购房的管理。

2006年7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派九个国家土地督察局,严格控制各地土地审批。

2006年7月26日,国税总局发布《关于住房转让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从8月1日起,各地税局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强制性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

2006年8月1日,国土资源局制定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正式实行,明确了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运用地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范围,并建立国有土地出让的协调决策机构和价格争议仲裁机构。

2007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时针对房地产行业提出四条(即新四条)。

2007年3月27日,央行宣布从3月18日起全面上调全国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

楼价在调控中居高不下

一面是国家不断加大的宏观调控,一面则是一路疯涨的房价。据统计,从2000年底到2005年第二季度,全国平均住宅用地价格指数上涨了54.2%。北京,天津,上海,南京,重庆等地同比上涨超过100%,杭州上涨则超过200%。统计部最新公布的数据表明: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4%,北京以10.7%的涨幅继续领跑全国。

面对依然高涨的房价,民众不禁要问:国家出台了如此多的宏观调控政策,为何还是管不住一路飙升的房价?

两会期间,新华网就房价持续上涨的原因在网上进行调查发现:认为地方政府出于对地方利益考虑,宏观措施执行不利的高达25. 72%;认为消费者越来越注重生活方式,住房需求持续旺盛的仅占4.47%;认为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普通住宅和经济适用房比重过低,供应过少的占16.67%;认为投机资金涌入房地产市场,炒房者炒高房价的占20.44%;认为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的占22.70%;认为土地价格上涨,可利用开发的土地供应量减少的占9.99%。其中与政府相关联的因素占到了85.03%。政府职能的变相缺位成为民众眼中房价上涨的罪魁祸首。

自2005年以来,中央政府不断出台各类调控措施,可往往是“雷声大,雨点也大,却滋润不了土地,解决不了房价上升的热度”,何也?

一、中央对房地产形势的错估

自2005年5月中央开始加大对房地产宏观调控以来,中央认为:中国房地产业存在泡沫,认为中国房市早已供过于求,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如央行加息以及后来的国六条中的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秩序,制止囤积房源行为,到之后的“外资限炒令”等都有所体现。可政策一套套推出后,房价丝毫没有退却的势头但中央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对一系列宏观政策进行了改善。近日,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北京市房地产调控情况汇报会议时强调:要加大住房供应力度。3月,温总理针对房地产市场提出的新四条亦强调要保持房地产投资合理规模,加强房价监管和调控。

正如一篇《房子和包子》的贴文中所说的:“包子为何便宜,因为生产数量大,从业人员多,生产多。房价要降价必须扩大规模,市场房子数量一多,房价自然就降低了,房子要是像包子一样多,岂有不降之理呢?”

二、政治体制改革滞后

经过二十多年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经济已越来越融入世界,成为经济自由化的坚定支持者和拥护者。然而相对于经济而言,中国政治体制却始终保持原有的政治体制。

目前中国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时期,处在国际公认的矛盾多发期,政治改革的滞后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在这个时期越来越通过社会经济等问题集中呈现出来。高房价便是其中之一。

在当前中国官员评价以GDP为纲的情况下,房地无疑成为增加财政收入,带动地方GDP增长最好的行业。“为了累积政绩,一些官员与开发商狼狈为奸对抗中央调控政策,助推房价上涨”同时我国现有的监管体制不合理,致使监管的软弱无力。“房价上涨带动GDP上涨,为官员政绩涂抹上了一层亮丽的光环。这意味着官员不必承担责任,还成为直接的受益者,这反过来又助长了官员抵制和化解调控的心态,推动房价的进一步上涨。”网民“无情未必真豪杰”这样认为。

“任何一个好的政策都需要落到实处才能事半功倍”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监管不力,造成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被肆无忌惮的抵制,政府职责的变相缺位,致使政府实质上成为了房价上涨的一个幕后黑手。

房价的上涨,前期虽然有中央错估了房地产形势,导致调控措施出现偏差,但其中还是有一些“利民”之举。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制度等。由于经济适用房对价格的限制,对大多房产开发商来说“利润有限”对当地GDP拉动有限,有的城市则出现了经济适用房开发不足;有的城市由于监管的不利,致使出现了开着宝马、奔驰住经济适用房的现象;有的甚至凭借与某些官员的利益关系,控制了众多房源,转手倒卖,使真正需要经济适用房的民众无房可购。“居者有其屋”成为心中遥远的梦。有的城市经济适用房价格与商品房价格相差无几。从而使一部分民众被迫转投商品房,加剧了本已供不应求的商品房需求量,进一步带动房价上涨;房价上涨,宏观无力,致使民众看不到降价的希望,盲目与冲动中投入购房潮中,忍受高房价的煎熬,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2007年展望

2007年中央政策不断,中共中央将着力解决“政策出不了中南海”的政治痼疾。从去年到今年换届选举开始全面推行的一正二副模式,吹响了党对政的领导的号角。同时中国政府对监管手法也进行了调整,中央直接调派地方监督人员,如去年底,中央直接任命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省纪委书记,以摆脱地方对监管的干扰。

特别是今年两会期间,中国政府参照香港“廉正公署”形式,预备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官员作风的监管。其次“新四条”一改过去打压房产的政策,提出保持房地产合理规模,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中央改变了过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误圈,开始实行“处方药加非处方药”组合治疗,如探索新型的政治体制和政策。可见中共中央已经意识到政治改革的滞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阻碍,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极大冲击。“新四条”提出的建立和健全廉租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同时再次以文件的形式责令地方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切实负起责任,可示为中央对地方官员变相分解宏观调控的直视与重视以及对地方官员的一次空前警告。相信不久政府将会陆续出台一系列的政治改革和房控方面的措施。在政治体制改革保障下的“新四条”相信将会起到应有的作用。由于房控政策效应周期及房地产开发周期决定了2007年中国房价还将缓慢上涨,到2008年除北京、青岛等奥运协办城市外,各地房价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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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 路人
    2007-04-10 20:14:01 匿名 59.51.*.*

    不要这么夸张好吧  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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